家人突然被带走,家属无能为力只能干着急。如何应对这一情况?
悦凌律所黄文彬律师为您解答:
家人被带走,一般有三种情况:
一、如果没有收到任何文书,建议耐心等待48小时。
《人民警察法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: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,在特殊情况下,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,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,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。
二、如果收到传唤证或者拘传证,建议耐心等待12小时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,传唤、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;案情特别重大、复杂,需要采取拘留、逮捕措施的,传唤、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。如果12小时还没有回来,说明有极可能会被拘留、逮捕。
(传唤证图例)
三、如果收到拘留证或逮捕证,建议立刻咨询律师。
(逮捕证图例)